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的通知》(吉农机字〔2013〕331号)和《吉林省关于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情况调研的通知》(吉农机字〔2013〕213号)精神,按照省农委的安排,经永吉县农业局推荐,吉林市农业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评选出永吉县春英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三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现进行公示。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