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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加快落实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

日期: 2016-10-14  来源:吉林市农网   点击

    近日,我省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9月23日,省农委举办培训班,落实《实施意见》,总结各地经验,分析当前形势,省农委副主任包维国对全省农机化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十二五”时期,我省农机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提升,全省完成了“五个扎实推进”,取得了“五个率先发展”,实现了“八个方面突破”。2016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突破16亿元,2015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5%,农机总动力3152.5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52.14万台,玉米水稻收获机械6.33万台,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7077个,拉动农机销售总额突破50亿元,农机化经营总收入达175.14亿元。

    “十三五”期间,我省全程机械化发展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展效益农业为中心,以实现粮食生产现代化为主线,以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为目标,实施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打造农业机械化发展升级版,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

    2016年全面启动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以水稻、玉米两大作物为重点,聚焦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个生产环节,全央提高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精量播种、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机械化收获和秸秆处理等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

    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玉米、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以上,植保机械化能力达到60%以上、机械化烘干能力达到60%以上,秸秆机械化处理水平达到80%以上。全省30个粮食主产县力争达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任务目标要求。

    为加快落实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我省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在深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上,继续在全省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补贴政策向实现全程机械化目标倾斜,将补贴机具重点向全程机械化聚焦。补贴资金由计划分配向市场分配过渡。

    在全程机械化新型主体农机装备建设上,鼓励广大农民、社会工商资本、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多元化发展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全省30个粮食主产县每个乡平均扶持建设一个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区域布局、梯次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在非粮食主产县(市、区)重点产粮乡镇逐步推进。鼓励扶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机械化生产方式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和联户经营、合作经营,扩大全程机械化生产经营面积。

    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创建上,按照 “一乡一个示范区”的布局,全省粮食主产县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不低于3000亩。向示范区组装安排农机化建设项目、保护性耕作、高效植保、秸秆综合利用、土壤质量保护、环境修复治理、土地整理、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农业信息化、市场开发、农田防护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休闲农业等建设项目,整合建设资金,向示范区打捆投放。

    在农机社会化服务保障上,加快培育发展多元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进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托管服务、租赁经营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机作业动态信息监测与服务平台,及时采集和发布农机作业供需信息,大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兴建农机具库棚,加强机耕道路和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改善全程机械化发展条件。全面推进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推进全程机械化安全生产护航。

    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上,采取省级主导、市级推进、县级主体、部门组织实施的方式,开展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实施县级项目资金统筹投放机制,省级下达的相关建设项目和资金,重点在县级进行整合。

    在组织保障上,将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将纳入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评价考核与县域经营发展考核、产粮大县奖补和县级政府绩效考核挂钩。

    目前,“秋分”已过,全省农业秋季生产将全面展开。省农委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全力抓好秋季农机化生产,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好全程机械化新型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工作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

    培训班上,省农委与各市(州)农委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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